国土部探索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国土部日前召开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座谈会,对京、沪首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经验进行总结。
一直以来,由于担心村集体可能借试点建设“小产权房”,一位参会的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对地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试点的尝试,国土部一度持谨慎态度。“研讨会上,对北京、上海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上述参会的人士介绍,这也是为第二批试点城市的申请,做准备。
据其透露,研讨会上,广州国土局的人士也有参与,广州正在申请第二批试点,并且介绍拟开展试点工作的设想。
谨慎试点
自2011年1月,国土部批复北京、上海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首批试点城市以来,上述国土部的知情人士介绍,国土部对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一直都十分关注。
实际上,在保障房用地资金、土地压力下,部分地方申请试点的积极性都很高。不过,上述国土部的知情人士介绍,为了防范小产权房等问题,国土部对试点的态度非常谨慎。
担任多家地方政府土地制度改革顾问的北京荣邦瑞明投资公司总经理李伟介绍,按照国土部要求,各地不能随意开展试点,试点城市必须按照中央关于改革试点的“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要求,经过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试点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才能开展试点。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表示,“允许集体土地建公租房”可以缓解地方建保障房的压力,但落地的风险规避,以及具体的监管措施还需要在试点后逐步完善。
“这或许也是,京、沪被确认为首批试点后,第二批试点的扩容也迟迟未定的原因之一,”上述国土部的知情人士表示,根据国土部的安排,也是希望能够在北京、上海总结经验后,再考虑其他符合条件的地方。
据其透露,就在日前,国土部相关司局人士及北京、上海等国土管理部门召开了一次闭门会议,研讨了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的工作座谈会。
以北京为例,据悉,北京在平房乡、唐家岭、太舟坞等地开展了农村集体用地建设租赁房试点。
根据试点情况,北京朝阳区平房乡负责人介绍,土地采取占地方式,不需要征地,成本较低,前期手续办理也比较快,建设速度也较一般小区快。
广州或成为第二批试点
据上述参加座谈会的国土部人士介绍,国土部召开的座谈会上,除了上海、北京两试点城市的国土部门代表,广州国土局人士也参与了。据其透露,广州也将申请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而且申请的可能性很大。“座谈会上,正申请试点的广州介绍了拟开展试点工作的设想,”上述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与此同时,就试点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如何深化改革,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研讨。
也就是说,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试点将在2013年迎来第二批试点启动工作。根据国土部的要求,只有符合“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确需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的”的要求,才可以试点。
广州作为四大一线城市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房价,也是多月房价领涨全国,另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曾公开表示,近年来,广州每年的用地缺口都在15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广州市平均每年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仅为12.3平方公里。
实际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土地专家对记者透露,对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除了京、沪等试点城市,广州、深圳、佛山等地也早就开始试行。
2011年正式颁布实施的《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就曾规定,用地企业和单位今后不仅可以购买国有土地,还可以购买集体建设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
为配合申请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试点,8月5日,广州国土房管局草拟的《〈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本征求公众意见,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可以公开出让、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