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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法9月1日起施行
来源:大河报 发布日期:2023/8/23 发布时间:10:10:21 浏览次数:458次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康亚飞北京报道

近年来,社会各界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关心关爱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升其获得感与幸福感。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表决通过,该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8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题集体采访,法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接受包括大河报在内的媒体采访,并回答记者提问。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重点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

其他社会群体成员也可享受便利

根据此前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受益人群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此次新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一大突出亮点就是扩大了受益群体,作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促进社会全体成员之规定,那么,为确保在法律实施过程当中能够体现“人人都需要无障碍环境”的理念,立法作出了哪些规定?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整个法律的保障重点是残疾人和老年人,但同时也强调普惠性,要让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这句话其实就是整个法的基本立场和重要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介绍,整个法的基本定位特别明确,保障重点突出,保障重点就是残疾人和老年人。“但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当中对无障碍需求的人群越来越多,如孕妇或者身体受到伤害的,这些群体在一定情况下对无障碍也是有需求的。所以,从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上就明确,在重点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情况之下,其他社会群体成员有无障碍环境需求的,也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的便利。这就是整个法的基本定位和基本立法理念。”石宏说。

将“通用设计理念”融入标准化工作全过程

现阶段,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正在逐步健全,但仍面临执行情况不佳和实施力度较弱的问题。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邵道新表示,在法律实施方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设了“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两章,这将有利于解决目前信息无障碍保障措施不充分、监督管理缺乏依据等问题,增强了法律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推动“通用设计理念”融入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持续完善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推动一批急需标准尽快出台,强化已有的标准落地实施,探索开展信息无障碍产品和服务认证,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邵道新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目前已经推动了1735家残疾人、老年人常用的网站和手机APP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比如,一些地图类的APP推出了无障碍导航功能,可以帮助残疾人尽量避开台阶、陡坡等障碍物;一些出行类的APP,上线“一键叫车”的功能,便于老年人独自外出时也能方便打车。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一线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摸清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生活背景残疾人和老年人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指导相关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造升级措施,进一步降低残疾人、老年人便捷上网的门槛,实现数字普惠共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通过“城市体检”

精准查找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短板

截至2022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超2.8亿,为应对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挑战,我国着力推进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作出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法律的有效贯彻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表示,为推动法律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指导各地通过城市体检,精准查找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方面的突出短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还有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建设等,包括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解决这些突出的短板弱项,让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群体在城市的生活更加安心、舒心。

同时,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抓好标准实施的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社会参与无障碍建设的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药品生产经营者应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标签和说明书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国家鼓励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我国将采取哪些鼓励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曾经提到,国家鼓励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大字、盲文等无障碍版本的标签和说明书。审议过程当中常委会委员提出来,对于药品和其他商品的要求应当有所区别。

“我们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关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和说明书。比如说药品说明书,原则上讲纸质的要有大字版,让大家看得清楚、看得见。有时候药品说明书比较长,用纸质大字版可能就厚厚的一本书了,如果全文纸质大字版确实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可以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就是用扫描的方式,一扫描电子说明书的大字版就出来了,这样就最大程度上解决了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阅读药品说明书不便的问题、字体太小的问题。”石宏说。

同时,也对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出鼓励性的要求,鼓励提供类似的无障碍格式版本。

针对国家如何鼓励企业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石宏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五章叫“保障措施”,这一章通过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视角,为鼓励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作出了规定。

“比如,我国要建立健全有关标准体系,国家标准有强制性的,也有推荐性的,我们希望相关行业对药品之外的其他商品可以从行业的视角或者部门视角或者地区视角制定一些推荐性的标准,适用这些商品。其次是建立健全国家无障碍设计、产品的认证、无障碍信息的评测制度,这也是企业生产其他商品适用的。第三是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当中的应用,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运用和推广。”石宏说。

据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积极行动,抓紧开展药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修改完善工作,目前管理规范修改完善的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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