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2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地方特色食品产品品牌和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典型案例。
在重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集群打造方面,河南漯河肉制品、方便食品、红枣制品、南阳黄酒、道口烧鸡、信阳毛尖、长葛蜂产品产业集群位列其中。
在主要任务方面,《指导意见》部署了优质原料保障、产业集群建设、技术装备提升、质量安全保障、特色品牌培育、转变发展方式以及业态模式创新7个方面工作20项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
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消费〔202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银保监主管部门:
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是我国食品工业重要发展载体和关键增长引擎。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动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独特饮食文化,充分释放产业发展潜力,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深入挖掘各地优势资源,明确发展方向和培育优先级,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食品产业体系,形成多元化、差异化的产业竞争格局。
市场主导,统筹推进。优化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助力企业和产业成长壮大。
产区引领,集聚发展。引导传统优势食品产区进一步发挥集聚效应,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区域品牌创建和宣传推广,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保障安全,服务人民。强化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产业链质量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食品消费需求的同时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传统优势食品产区规模不断壮大,地域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供应链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一二三产融合水平持续优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的地方特色食品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2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地方特色食品产品品牌和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典型案例。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
1. 丰富原料品种
加强优质食用农产品原料品种资源保护利用,强化特色、珍稀农产品品种扩大繁育工作,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加工适用型原料品种培育,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围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加工专用品种资源的引进、测试评价和创新利用,优化原料品质和加工性能,扩大适用范围。
2. 建设原料供应基地
鼓励企业聚焦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并适度向边境地区倾斜,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原料供应基地,发展规模化种养殖。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农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严格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保护生态环境。鼓励申报创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3. 强化利益联结机制
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以订单农业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或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多种合作模式,组织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养殖技术指导,形成长期稳定的优质原料供应来源,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
专栏1 特色农产品原料基地
1.米面制品。河南、新疆、内蒙古河套地区小麦种植基地;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吉林延边、辽宁盘锦、湖北江汉平原、贵州榕江水稻种植基地;山西小米种植基地;广西柳州糙米种植基地等。
2.植物油。黄淮海地区花生种植基地;东北地区大豆种植基地;长江流域油菜籽种植基地;西北地区向日葵、胡麻等特色油料种植基地;湖南油茶种植基地;青海春油菜籽种植基地;云南核桃种植基地等。
3.制糖。广西、云南甘蔗种植基地;新疆北疆、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甜菜种植基地等。
4.水产品。福建、山东、广东、辽宁、广西、浙江等海水养殖基地;湖北、广东、江苏、江西、湖南、安徽等淡水养殖基地;江苏盱眙、湖北潜江小龙虾养殖基地;江苏阳澄湖大闸蟹养殖基地;广东湛江对虾、金鲳、珠海海鲈养殖基地;福建宁德大黄鱼、鲍鱼养殖基地;海南罗非鱼养殖基地等。
5.加工蔬菜。四川南充芥菜种植基地、眉山加工蔬菜基地;贵州遵义朝天椒种植基地;重庆涪陵青菜头种植基地;湖南津市藠头种植基地等。
6.蜂产品。黑龙江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白山椴树蜜源基地;陕西延安、宝鸡洋槐蜜源基地;山西榆林枣花蜜源基地;新疆尼勒克黑蜂蜜源基地;武陵山区五倍子蜜源基地;广东茂名荔枝龙眼蜜源基地等。
7.乳制品。内蒙古、宁夏牛乳生产基地;辽宁娟姗牛乳生产基地;陕西、山东、云南羊乳生产基地;广西、云南水牛乳生产基地;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牦牛乳生产基地;新疆特色乳(骆驼、马、驴)生产基地等。
8.罐头。山东临沂、安徽砀山黄桃种植基地;湖北十堰、随州香菇种植基地;山东潍坊蔬菜、烟台苹果、烟台山楂种植基地;四川生猪养殖基地;广东英德麻竹笋种植基地;福建漳州双孢菇种植基地;云南野生菌种植基地;新疆番茄种植基地等。
9.调味品。重庆江津青花椒种植基地;海南胡椒种植基地等。
10.白酒。贵州仁怀、四川川南糯红高粱种植基地;青海青稞种植基地;湖北黄石苦荞种植基地;山西吕梁高粱种植基地等。
11.葡萄酒。宁夏贺兰山东麓,新疆天山北麓、伊犁河谷、焉耆盆地、吐哈盆地,山东烟台,河北昌黎、怀涿盆地,云南迪庆葡萄种植基地;吉林通化野生山葡萄种植基地;辽宁桓仁冰葡萄种植基地等。
12.饮料。湖北宜昌柑橘种植基地;广西桂林罗汉果、百色芒果种植基地;陕西苹果种植基地;云南,海南兴隆、澄迈咖啡豆种植基地;海南万宁诺丽果、文昌椰子种植基地;贵州刺梨种植基地;河北承德山杏仁种植基地;宁夏、青海枸杞种植基地;江西赣南脐橙种植基地等。
13.制茶。浙江杭州龙井茶种植基地;江苏洞庭山碧螺春茶种植基地;四川峨眉山、海南白沙、山东日照、贵州绿茶种植基地;安徽黄山毛峰、太平猴魁、祁门红茶、六安瓜片种植基地;福建乌龙茶、白茶、花茶种植基地;湖北咸宁青砖茶、恩施富硒茶种植基地;广东英德、海南五指山红茶种植基地;广西六堡茶种植基地;云南普洱茶种植基地等。
(二)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1.强化产业链协同配套
支持各级政府立足本地特色食品产业资源,加强高水平规划布局,引导企业向传统优势食品产区集中,放大产业集群效应。瞄准产业上下游配套要求,择优引进农产品预处理、冷链物流、包装印刷、电子商务等企业,推动生产要素优化升级,形成若干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2. 开展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鼓励地方特色食品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链主引擎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大力开展品牌和渠道建设,发挥聚合辐射效应,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地方特色食品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引导各类成长型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加强分工协作,做大做强专业领域产品和品牌,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3. 构建市场化服务体系
支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打造特色主导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等,鼓励成立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扩大地方特色食品影响力。加强集工艺技术研发、检测认证、人才培训等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区供电、供水、供气、固废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支撑传统优势产区高质量发展。加强预冷、贮藏、保鲜等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齐食品原料“最先一公里”短板。
专栏2 重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集群
1.东北地区。辽宁海参制品、青芥辣根制品、锦州沟帮子熏鸡、大连水果罐头、沈阳新民酸菜制品产业集群;吉林辣白菜制品、通化山葡萄酒、长白山矿泉水产业集群;黑龙江婴配乳粉、非转基因大豆制品产业集群等。
2.华北地区。北京清香型白酒、烤鸭产业集群;天津麻花、独流老醋产业集群;河北老白干香型白酒、大名芝麻香油、板栗制品、辣椒红色素、唐山河鲀制品产业集群;山西清香型白酒、老陈醋产业集群;内蒙古呼和浩特牛乳制品产业集群等。
3.华中地区。湖北孝感米酒、黄石保健酒、武汉热干面制品、鸭制品和休闲食品、潜江小龙虾产业集群;湖南安化黑茶产业集群;河南漯河肉制品、方便食品、红枣制品、南阳黄酒、道口烧鸡、信阳毛尖、长葛蜂产品产业集群;江西酱鸭产业集群等。
4.华南地区。广东茂名月饼、凉茶、酱油、广式腊味制品、潮汕牛肉丸制品、饶平盐焗鸡、罗非鱼制品产业集群;广西柳州螺蛳粉及特色米粉、水牛乳、甘蔗糖、六堡茶、桂酒、合浦月饼产业集群;海南椰子制品产业集群等。
5.华东地区。山东阿胶制品、平邑水果罐头、龙口粉丝、海参制品、海带制品、海洋食品、德州扒鸡、烟台葡萄酒、禹城功能糖产业集群;江苏高邮鸭蛋制品、镇江香醋、宿迁浓香型白酒、南通海苔制品、靖江肉脯产业集群;安徽浓香型白酒、坚果制品、符离集烧鸡、臭鳜鱼制品产业集群;浙江杭州西湖龙井茶、萧山萝卜干、金华火腿、舟山鱿鱼、浙江桐庐、江山蜂产品产业集群;福建茶、沙县小吃、烤鳗、鱼糜制品、藻类制品产业集群;上海午餐肉罐头产业集群等。
6.西北地区。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枸杞制品、乳制品和牛羊肉制品产业集群;新疆馕制品、番茄制品、红枣制品、核桃制品、甜菜糖、葡萄酒等特色产业集群;青海牦牛制品、青稞制品、枸杞制品产业集群;陕西苹果制品、羊乳、凤香型白酒产业集群;甘肃牦牛乳制品产业集群等。
7.西南地区。四川浓香型白酒、眉山泡菜、郫县豆瓣、遂宁肉类罐头产业集群;云南普洱茶、咖啡制品、甘蔗糖、宣威火腿、核桃制品产业集群;贵州辣椒制品、刺梨制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业集群;西藏天然饮用水、青稞制品产业集群;重庆小面制品、涪陵榨菜、川渝火锅底料产业集群等。
(三)提升技术、装备和设计水平
1.增强共性基础技术能力
借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资源,开展地方特色食品营养成分、生理作用、加工过程中组分结构变化等机理阐释研究,加快营养靶向设计、风味品质修饰、功能成分高效提取分离、加工工艺适应性改造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强化超微粉碎、快速钝酶、节能速冻、气调保藏等实用工艺推广应用。深入践行“大食物观”,加大新食品资源开发力度。
2. 提升先进装备供给能力
促进全自动高速无菌灌装、智能温控蒸煮、数控高密度发酵、微波灭菌、超高压非热杀菌等现代食品加工工艺装备推广应用。整合地方特色食品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和科研院所力量,构建关键技术装备创新应用联合体,逐步提升重要装备供给能力。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术改造,积极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不断提升工艺装备水平。
专栏3 技术工艺及装备提升重点方向
1.粮油。大宗粮油及杂粮杂豆产品抗氧化、抗老化、功能活性保持、降低致敏胀气等稳态化绿色加工技术;传统米面制品等主食工业化工艺技术与装备。
2.制糖。甘蔗和甜菜预处理及适应性改造技术;膜法制糖、离子交换生产精制糖技术;热能优化集中控制技术;糖厂蔗渣锅炉烟气综合治理技术;制糖全产业链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相关技术与装备。
3.制盐。海盐自动化蒸发制卤技术;全卤制碱和高纯度液体盐技术;海盐苦卤综合利用技术。
4.焙烤食品。低脂低钠膳食纤维应用技术;全谷物食品制备技术。
5.乳制品。乳清脱盐制备技术和乳糖提纯制备技术;乳铁蛋白等母乳营养功能组分性能提升技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制备技术;在线微生物快速检测技术。
6.水产品。水产品高质化生物加工技术、水产品营养功效物质高效制备与稳态化技术;水产品质构维持、风味还原技术。
7.饮料。天然营养物质提取、评价和应用技术;新型灭菌技术;果蔬加工废弃物高值化综合利用技术;高速纸基复合材料容器无菌灌装设备;高速PET瓶吹贴灌旋一体化设备。
8.食品添加剂。先进膜分离、色谱分离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
9.生物发酵。核心工业菌种性能提升技术;高产菌种筛选和发酵过程优化技术;酶制剂特性评价和新型酶制剂创制应用技术;传统发酵食品风味保持及提升技术;智能生物反应器、智能化分离纯化装备。
10.酿酒。特色酿酒微生物菌群结构与功能优化、风味物质代谢调控;酒精超高浓发酵、节能与清洁生产技术;酒糟高值化综合利用技术。
11.制茶。绿茶自动化加工与数字化品控关键技术及装备。
3. 加强工业设计推广应用
发挥工业设计对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赋能作用,加速向产品研发、加工制造、外观设计等各环节渗透,促进产品设计与中华传统工艺文化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深入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践行简约适度、绿色发展的食品包装设计理念。
(四)强化质量安全保障
1. 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鼓励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GB/T 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宣贯培训,建立全链条质量安全风险防范体系。鼓励企业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建立地方特色食品全生命周期追溯制度。
2. 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鼓励地方特色食品企业加强原料预处理、加工制造、包装灭菌等环节危害因子筛查测定、异物精准识别及剔除、品质自动化感知等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及仪器设备的应用,提升检验检测和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鼓励创建地方特色食品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级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
3. 加强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
建立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加强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原料污染等食品安全风险。强化日常监督和抽检监测,对质量安全不达标的企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强化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五)培育特色品牌文化
1. 挖掘历史文化内涵
推动食品领域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历史文化、节庆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融入地方特色食品品牌,鼓励企业将中华传统饮食制作技艺与现代食品生产技术工艺合理结合。挖掘地方特色食品历史渊源,借助短视频、微电影、系列丛书、博物馆和档案馆建设等形式,讲好地方特色食品故事,展现地方特色食品独特“味道”。
2. 完善品牌培育体系
支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注册集体商标,加快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产区内企业积极使用,提升产区品牌形象。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建立品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完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为地方特色食品品牌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鼓励传统优势食品产区举办地方特色食品专业性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等,通过设计大赛、品鉴会等形式推广特色主导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引导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非遗购物节”“吃货节”“网上年货节”以及“全国行”和“进名店”等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支持地方特色食品开拓国际市场。
(六)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1. 推进绿色低碳和安全发展
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加快应用节水、节能、节粮的加工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清洁高效制造工艺,提升加工转化率。鼓励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果蔬皮渣、粮油麸粕、动物骨血等加工副产物的二次开发,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强化大气、水、土壤、固废(白色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及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 提升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推进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地方特色食品全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原料采收、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数字化发展。推广数字化研发设计,推动加工工艺流程再造,锻造一批数字化车间、5G全连接工厂和智能工厂,实现柔性生产和智能制造,加快产品迭代更新,提升供给与需求适配性。
(七)推广新业态新模式
1. 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支持企业巩固与商超、便利店、社区生鲜等传统渠道的合作,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产销对接,深化生产、流通、销售、服务全渠道布局,实现线上线下多元业态深度融合。科学构建地方特色食品消费需求数字预测模型,解析不同地区消费偏好以及未来消费流行趋势,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合理调配研发、制造及营销资源,更好满足地方特色食品消费需求。
2. 培育创新业态
鼓励传统优势食品产区拓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链,强化上下游深度融合,培育创新业态和模式。结合特色农产品原料种养殖基地,发展共享农庄、农耕体验、乡村民宿等业态。挖掘地方特色食品的健康养生、休闲观光、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等功能,引导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与康养、旅游、科普、娱乐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地方特色食品预制化发展步伐,促进传统饮食制作技艺与现代食品生产工艺结合,推出一批中华美食和地方小吃等工业化产品。
3. 打造多元融合消费场景
积极打造集食品品鉴、文化创意、社群交往等功能为一体的地方特色食品消费场景,提供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等多元化的消费体验。积极将地方特色食品消费元素嵌入夜间经济、特色餐饮集聚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费场景和载体,广泛凝聚人气,促进地方特色食品消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构建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三级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央地联动,深入开展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协同推进产业发展。鼓励各地将发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作为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加强系统谋划和督促落实。
(二)完善支持政策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工艺技术提升、加工设备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发展提供助力。鼓励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基金加大对地方特色食品领域技术创新和薄弱环节攻关的支持力度。稳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三)健全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专业优势,开展特色食品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转化。
(四)加快人才培养
完善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培养产业发展亟需的专业人才。结合地方特色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形成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企业家研修培训,培育具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多方面能力的现代企业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