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之政策改革:调整经济结构成重点
[核心] 十八大之后,改革再度升温,而这一年,虽然中国经济减速,但围绕改革的关注和讨论从未停止......
编者按:十八大之后,改革再度升温,而这一年,虽然中国经济减速,但围绕改革的关注和讨论从未停止。年终岁末,让我们一起回顾这一年中经济改革的进步、探索和争议,一起展望2013。
2012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调整经济结构紧密相关的改革措施。涉及我国最大两个税种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试点不断扩围,减税力度空前;42项“新36条”实施细则涵盖金融、市政、铁路、能源、水利、电信等多个领域,大大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空间。
营改增试点覆盖企业近91万户
纵观2012年经济改革,营改增试点的推进可谓贯穿始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被列为改革六大重点任务之首,六大税制改革被提上政府工作日程,推动营改增试点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
1月1日,我国酝酿多年的营改增在上海部分行业率先试点,随后9月1日北京市启动试点。10月1日江苏省和安徽省作为新梯队也加入试点阵营,11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厦门市和深圳市也如期启动试点。12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和宁波市也正式启动试点。
《中国青年报》报道指出,营改增最大的好处就是进一步降低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税负。通过营改增的提速,可以最大限度地发展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的转型调整。 初步测算,营改增试点所覆盖的企业数量将会接近91万户。从减负效果看,上海市1至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两个月减收25亿元。根据测算,营改增如全国铺开,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
在减负效果逐渐显现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对此,试点省份均出台相关政策给予试点期间实际税负增加的企业财政扶持。此外,营改增试点方案调整了相关规定,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按照3%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相对于之前降低了8%的税负。
有专家表示,营改增加快推向全国是大势所趋,由于增值税比重较大,加上与地方分成有直接关系,所以营改增对于推动中国财政体制改革,调整目前中国国税与地税的功能和定位,有重要推动作用,但这需要审慎规范的制度配套。
12月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将“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放到了重点领域改革的首要位置,取代了 “深化财税改革”的笼统说法。可见,营改增也将成为2013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之一。
“新36条”细则拓宽民间投资空间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1月,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0162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5%,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1.8%。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激活民间资本也成为“调结构”的重要一环。“新36条”实施细则因涉及民间资本最关键的“行业准入”问题而备受关注。
截至8月1日,有关部门已经陆续出台42项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涉及金融、市政、铁路、能源、水利、电信等多个领域。有分析认为,本轮实施细则的最大亮点,是一些此前民间投资的禁区开始“破冰”,民间投资的领域和空间大大拓宽。
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实施意见就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和接入网业务试点,以及网络托管、增值电信、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电监会则明确表示,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并就电网公平调度、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电价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煤炭资源勘探、开采、经营、加工转化以及电网、炼油和新能源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此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科技创新、体育、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实施细则,也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也有分析指出,“新36条”细则很多是立场性表态甚至是“老调重提”,还需要增加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33项涉及民间投资的税收优惠来看,此次出台的细则仅是对现行政策规定的汇编。而对比“新36条”,本轮细则部分关键内容也缺乏新意。例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等内容在两年前的“新36条”中就已被提及。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认为,“新36条”实施细则落实困难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相关的部门不愿意放权,尽管国务院一再出台各种政策,但是政府部门还是希望民营资本进入某个行业需要他们批准,这个批准二字就意味着权力。第二,一些在这个领域里面占据垄断地位的国有大企业,他们自认为是政府部门,又是国有大企业,他们可以设置很多条件不让民营资本进来,或者说进来要付出很高的代价,所以从未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反复强调创造一个公平,可预期的环境。
据《国际商报》报道,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是对“新36条”所规定政策措施的具体细化,但与社会上迫切要求改善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的热切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民营企业也需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动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切实提高“破门”、“进门”能力。(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