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时间,从公布重大资产重组到最终方案落地,中交建集团地产业务重组一度打破了招商、中海等央企重组时间漫长的惯例。然而,此次重组的“死亡”过程同样迅速。究其原因,重组搁浅是由于在资产包的清出过程中,中交地产因故需要减少注册资本金,直接导致公司28亿元公司债券需要提前清偿,而债权人否决了中交地产提出的延期清偿的议案。
当前,正值央企地产改制兼并重组又一波高峰之际,若能科学有序地做好央企地产兼并重组工作,既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出央企地产的内生性发展潜力,又能有效摆脱“行政官爷式”管理给央企地产发展带来的种种制约,还能释放出央企地产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巨大作用。
笔者认为,多起央企地产整合触礁源于旧的体制、机制、经营方式的怪圈禁锢,唯有打破这一怪圈,才可确保央企地产重组不再触礁。
首先,要遵循“对事不对人”原则,打破按人设岗、分权管理、铁饭碗吃饭的体制怪圈。事实上,无论是地方房企改革,还是央企地产板块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权、分配体制三项基本不变的改革痼疾,难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企业改革,最终导致国企改革走不出“穿新鞋走老路”的窠臼。因而,在新一轮央企地产兼并重组改革中,切不可一味地考虑兼并重组对象的人员安排、管理层平调式实职与虚职配比、利益均衡分配等旧问题,要按照精简管理人员、管理部门、管理链条的要求,依据现代企业的科学管理模式配备人员、分配权限、推行零距离直通式管理,避免因人设岗、分权管理、铁饭碗吃饭给新企业背上新的历史包袱,实现从源头确保新企业轻装前进。
其次,要遵循“行业精细整合”原则,打破贪大求洋、地域覆盖、一味集中的“航母式”兼并怪圈。现实来看,央企地产业务之所以同质化发展现象严重,关键在于改革无非是形式上“大鱼吃小鱼”般的吞噬式改革,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大而全的粗放式兼并重组,导致事实上的管理漏洞依旧存在。而今,在新一轮改革中要从行业精细分类入手,遵循好“行业精细整合”原则,打破不同地域、不同主管部门的制约,实施按同行业、同质化产品、同类型业务以及相关联类别经营进行以一对一的精细化整合,杜绝停留于形式上粗浅笼统式整合,实现从本源上克服重复投资和同质化发展带来的弊病。
再次,要遵循“市场化经营”原则,打破授权管理、职务任免、事后追责的“行政式”经营怪圈。现实来看,针对央企地产业务实施的行政化管理模式从未有过实际性改变,大多数央企停留于类计划经济时代的经营模式上,过着依靠国有商业银行纯信贷扶持和财经变相支持度日的“半官爷生活”,鲜有实实在在的市场化经营意识。毫不夸张地说,若央企地产业务兼并重组再不走纯市场化经营之路,最终无论做何种形式的改革,都逃脱不了以失败而告终的命运。因而,推进央企地产兼并重组要以市场化经营为前提,全方位剔除任何形式的行政化经营,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央企地产兼并重组中优胜劣汰的本源作用,实现让央企地产按照市场化经营的目标来做大做强做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