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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买绿色住房,贷款额度上浮20%
来源:郑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5/7/31 发布时间:9:34:16 浏览次数:1388次

河南省住建厅财政厅联合发文推动住房绿色建设

公积金买绿色住房,贷款额度上浮20%


昨日,省住建厅网站消息,为落实“豫16条”等相关政策、意见,河南省住建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快推动我省住房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推行住房全装修,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给予财政补贴。绿色建筑奖励政策执行期限暂定3年,2016年、2017年的奖励标准与今年相同。


目标:今年起全省新立项保障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实施意见》,自2015年起,全省政府投资新立项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提高绿色商品房的比重,鼓励房企建设绿色住宅小区;鼓励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30%以上;鼓励农民新建和改建农房时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进绿色农房建设;选择资源禀赋条件较好的地方,开展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创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财政支持:鼓励发展绿色住房

一是重点支持绿色保障性住房项目。省级财政对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每平方米20元(建筑面积)的奖励,获得一星级运行标识的每平方米奖励10元或达1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给予定额补助。

二是引导商住房项目建设绿色建筑。省级财政对截至2015年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奖励,三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奖励。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绿色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三是鼓励商业公共建筑项目建设绿色建筑。省级财政对截至2015年获得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奖励。


发展重点:全面推进全装修

《实施意见》还针对绿色住房发展需要的绿色建筑技术进行了积极扶持。鼓励住房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培育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打造生产标准化、管理现代化、装配自动化、产品绿色化的龙头建材企业。

意见提出,自2015年起,我省全面推行住房建设绿色施工。引导开发建设成品住房,全面推进全装修,鼓励绿色住房项目100%一次性住房装修到位,逐步提高全装修住房的供应比例。为此,要求建立绿色住房建筑全装修制度,完善全装修技术标准,强化全装修过程质量监管,提高全装修成品住房建设水平。


豫建(2015)111号住宅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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