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利用率明年要达到4成
我省已被列为全国试点
到2016年,省辖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40%;到2020年,县(市、区)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这是省政府发文作出的最新要求。
我省被列为全国利用试点
初步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城市建筑垃圾存量达到5亿吨,年增量1亿吨左右,出现了建筑垃圾“围城”、“堆山”、“填河”等现象,不仅占用土地,污染水体和空气,而且影响市容,存在很多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已有许昌、郑州、漯河、安阳等城市建成年处理能力2100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下文,将我省列为全国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要求我省制订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方案,为全国开展此类工作积累经验。
明年城区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
近日,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说,建筑垃圾是城市矿产,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节约大量土地、天然原材料、煤炭等资源能源。根据统计,每资源化利用1亿吨建筑垃圾,可节省堆放占地万余亩,减少取土或代替天然沙石千万立方米,节省标准煤500万吨。同时,可减少污染,改善城市环境,降低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指标;可新增就业岗位,带动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根据文件制定的目标任务,到2016年,省辖市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到2020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县(市、区)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