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郑州房管部门、地税部门联合发布房产过户新政:凡直系亲属间过户房产的,不再由税务部门评估定价,均按合同中约定的成交价交税,但成交价不能低于500元。
据介绍,直系亲属是指交易双方为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公安部门提供具有以上关系的证明文件及户口本。
新政实施之前,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主要分为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形式,需要分别缴纳个税、契税、营业税、公证费等税费,且税务部门要根据房屋所处的地段、户型、面积、朝向、双(单)气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一套86平方米的住房为例:评估价70万元、房龄不足5年、子女名下无房。
父母如果想过户给子女,需缴纳契税7000元、营业税39200元,累计46200元。新政实施之后,直系亲属房产过户可自行定价,若将成交价定为500元,仅需缴纳5元契税和28元营业税,共计33元。
目前,房产过户新政仅在郑州市内五区即中原区、二七区、惠济区、管城区、金水区实施,其他区域将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