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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正式开展
来源:合肥在线 发布日期:2024/6/19 发布时间:8:51:56 浏览次数:845次

6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已经联合多部门下发通知,合肥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开展。本次试点有效期1年,试行期满后要进行全面评估,视评估情况修改完善后再行推广,目标是不断满足市民对改善型住房的需求。

试点区域首选近期拟上市地块

立体生态住宅作为新一代住宅产品,到底该怎么去规划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居民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专家指出,本次合肥明确立体生态住宅是将绿色生态理念融入城市建筑,通过设置户属空中花园和公共绿化平台等立体绿化措施,将空中花园与现代建筑相结合,建筑材料和建造方式符合绿色建筑理念的高品质住宅。

试点区域为在市区范围内重点选取一些区位条件好、资源环境优越的近期拟上市地块开展试点。具体地块结合片区策划综合考量选取,报市规委会前置审查,同时对存量开发项目申请开展试点也做出了要求。

合肥还提出了立体生态住宅相关的技术审查要点,其中主要包括户属空中花园、公共绿化平台、绿化种植要求、计容和产权、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建筑间距控制、日照管理要求等内容。

户属空中花园充分考虑私密性

在立体生态住宅中,“户属空中花园”概念引发的社会关注度较高。户属空中花园指高度不小于两个自然层的空中花园,与住宅套内空间连接,宜设置在每套住宅的起居室外或建筑转角处。

按规划技术审查要求,每户户属空中花园总投影面积不应小于28平方米,不宜大于50平方米;户属空中花园和阳台(含生活阳台)投影面积之和不得大于套内面积(不含公摊)的40%。

户属空中花园进深不宜大于6米,户属空中花园四周应有不少于2个完整的开敞面,连续开敞面应不少于周长的40%。开敞面不得设置围护墙体,不得封窗,仅可设置栏杆(栏板),便于直接采光通风。还应充分考虑住户私密性及安全防盗要求,必要时应设置视线遮挡,满足安全要求的隔离设施。

此外,公共绿化平台指高度不小于两个自然层,与住宅公共空间连接,供全体业主共享的公共平台,沿开敞面宜设置绿化。

公共绿化平台供全体业主共享,不得与户属空中花园相邻设置。公共绿化平台应具有多个不封闭的采光通风面,中间不得预留后期可改造增设楼板的围护结构或横竖向结构构件。

对住宅绿化种植品质要求更高

为了提升人居品质和环境,立体生态住宅对绿化种植的要求更高了。合肥的立体生态住宅种植绿化应因地制宜选用本土树种,应以灌木为主,适当种植小乔木。

立体生态住宅的户属空中花园绿化面积不宜小于其水平投影面积的40%;公共绿化平台绿化面积不宜小于其水平投影面积的30%。户属空中花园和公共绿化平台宜通过结构降板设置下沉土池,种植覆土厚度平均不应小于0.5米,并设灌溉、排水系统。公共绿化平台的绿地部分计入绿地率统计,且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

立体生态住宅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基底面积标准计算,允许试点项目适当提高建筑密度,且符合规划条件。建筑日照应符合合肥现行的日照分析规则,且考虑公共绿化平台和户属空中花园的自遮挡影响。

专家指出,需要注意的是,立体生态住宅在申报建筑设计方案的同时,应同步提交户属空中花园及公共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专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还得充分考虑防火、防坠落、防台风和各类极端天气等防护措施,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此外,户属空中花园及公共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应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实现精装交付。”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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