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 [会员登陆] [在线注册]
新版网站 旧版网站
海南:严禁以开办乡村民宿名义变相发展房地产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日期:2019/5/27 发布时间:7:44:46 浏览次数:1045次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5月22日消息,海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近期印发《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对民宿开办要求、开办流程、经营规范、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明确要求新建乡村民宿必须坚持逢建必报,严禁以开办乡村民宿名义变相发展房地产。

根据规定,海南省对开办乡村民宿要求具有合法土地和房租使用证明、合法的房租租赁合同,鼓励签订10年以上长租合同,租约到期后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

此外,海南省乡村民宿的经营规模原则上应符合如下规定:经营用单栋民宿客房数量应当在14间以内,单栋床位数应当在30床以内,客房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平方米(不包含洗手间),主体建筑应符合所在地规划控高和风貌管控要求,且单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800平方米。

乡村民宿经营场所名称和广告招牌应当统一规范使用“乡村民宿”称谓,不得使用旅馆、旅店、旅社、宾馆、酒店、招待所等明显带有旅馆业性质的名称,及使用这些名称进行户外广告、网络营销。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海南2019年将建设不少于8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3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2020年将建设不少于20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4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2021年将建设不少于20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5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

商会活动

地产资讯

策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