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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百城住宅均价环比涨幅小幅回升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日期:2019/4/2 发布时间:3:12:26 浏览次数:1095次

     4月1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3月份百城住宅价格指数。数据显示,3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475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24%,涨幅较2月扩大0.14个百分点。

  根据中指百城价格指数系统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3月,从涨跌城市个数看,62个城市环比上涨,36个城市环比下跌,2个城市与2月持平。3月,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增加6个,其中涨幅在1%以上的城市有12个;价格环比下跌的城市数量减少3个,其中跌幅在1%以上的城市有1个,较2月减少1个。

  同比来看,3月全国百城住宅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4.43%,涨幅较2月收窄0.19个百分点。按中位数计算,全国百城住宅价格中位数为916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30%,同比上涨7.71%。

  此外,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新建住宅均价为26813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15%,涨幅较2月扩大0.11个百分点;同比上涨2.25%,涨幅收窄0.01个百分点。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随后,住建部等多个部门表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地方层面,各地继续落实楼市分类调控政策,其中海南、山东、河南、广西等地表示要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北京、长沙等城市强化市场监管,整治市场乱象。

  中指院相关负责人分析表示,从市场表现来看,3月开发企业推盘节奏明显加快,重点城市供给量有所回升。需求方面,市场整体去化效果较好,重点城市整体成交量有所回升。价格方面,百城住宅均价环比涨幅小幅扩大,但大多数城市价格变化仍在1%以内。

  该负责人认为,楼市调控主基调仍保持稳定。未来在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各地方政府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在保持楼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结合城市市场实际,优化政策组合,房地产市场将保持平稳运行趋势。”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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