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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2017年起全国可查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日期:2015/8/7 发布时间:9:09:34 浏览次数:1170次

2015年下半年各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昨天,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明确要求。


  确保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


  根据国土部的要求,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业内人士指出,此举不仅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也将保障我国不动产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


  搭建不动产信息云平台


  根据通知,国土部对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规划了时间表——2015年下半年各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国土部昨天还首度透露将搭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信息云平台,即运用云计算技术将不动产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实现全国共享。


  有条件省份年底前争取实现全覆盖


  在各级国土部门的分工上,国土资源部明确,国土部负责信息平台顶层设计,统一组织信息平台开发、集成和部署,统筹国土资源主干网建设,制定相关标准;省级重点负责组织督导省内各级数据整合建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并纳入国土资源主干网;市县级负责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建库,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融合、对接,实现登记业务、数据库本地运行,保证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与相应审批、交易部门间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省、市、县三级已有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平台,通过升级改造并与国家级信息平台对接,保护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其中,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于今年10月31日前将省级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报部。各地要按照信息平台2015年下半年上线试运行的总体要求,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全国信息平台的相关工作,各省区市应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县开展信息平台示范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均有不少于2个市县登记信息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有条件的则要力争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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