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明年起实行登记制
三类房屋可抵押六类不能抵押
如果急需用钱,手头却又没有怎么办?这时候可以选择将房屋抵押,以解燃眉之急。针对抵押这个事关一个家庭的重大事件,昨日,市政府颁布了第208号政府令,出台了《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该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郑州市房地产抵押办公室负责人耿沛说,我市房地产抵押实行登记制,抵押详细信息载于房屋登记簿,涉及抵押数额、债务时间、债务人姓名等,利害关系人可向房管部门进行查询,这样可避免房屋一房二卖的发生。
三类房屋可抵押,六类房屋不能抵押
《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下三类房屋可抵押:一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是依法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三是符合房地产转让法定条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在建工程。
以下六类房屋不能抵押:房屋所有权有争议且在诉讼、仲裁或者异议登记中的;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依法列入国有文物保护的;依法被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依法被限制转让的;已依法公告列入政府征收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后的房屋在建工程及房屋。
如果抵押人还不清债务,以下三种情况,债权人可处分抵押的房地产。这些情况是,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申请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有回复
房地产抵押登记有5个办理步骤: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房屋登记簿,颁发、换发或者收回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
耿沛说,房屋登记簿载明的信息量非常大,包括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房地产价值;抵押房地产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登记时间。
房屋可进行二次抵押,债权不超出房屋价值
假如这套房子价值200万,我首次抵押只得到了100万,是否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呢?答案是,可以的。
抵押房地产的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当然,抵押房地产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该房地产的价值,也就是价值200万的房子,不能抵押出300万元。
该办法规定,非法印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收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房地产抵押登记条件的申请予以登记的将追责。(据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