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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明确: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4/6/24 发布时间:9:04:57 浏览次数:84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购房人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合同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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