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
从通知印发起(12月16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包括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监理工程师、注册验船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翻译专业资格等24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拍卖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税务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的电子印章。
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