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分类推进审批改革,直接取消审批(共68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此外,要优化审批服务(共406项,含中央层面设定403项、河南省层面设定3项)。一是落实下放审批权限规定,便利企业就近办理许可事项。二是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五是取消许可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依法依规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通知还指出,要加大河南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力度。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增加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共69项)》规定的改革试点举措,包括直接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开封片区、洛阳片区所在的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州市金水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洛阳市涧西区参照执行。
除此之外,要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依托全国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河南自贸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同时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推动电子证照线上线下应用,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